第(2/3)页 甚至一共搭配出了三套衣裳。 二十分钟后,谢昭站起身,将三套衣裳展示给叶太太看。 “这两套平日里穿就很好,稳重得体,大方娴静。” 谢昭说完,用手将最后一套衣裳拎了出来,“这是驼色的双排扣大衣,里面搭配半身裙和深色打底衫,大口领,戴上一条项链就很好看,也很显脖子长,最能凸显您的气质。” 叶太太眼睛亮了起来。 她盯着那衣裳看了看,忽然开口道:“可是,不会太寒酸吗?” 太素了。 她平日里习惯了珠光宝气,这一下子素色搭配,叫她有点儿别扭。 咋说呢。 她和叶浩东也是从小职员一路摸爬滚打上来的,苦日子过多了,这一下子富裕起来,她哪儿还能忍得住藏着掖着? 一句不恰当的话叫做——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 她实在是难以接受。 “咳咳。” 谢昭掩唇,朝着叶太太看了一眼,“太太是觉得太素了?” 叶太太点头。 “我可不能给咱们烟草局丢面儿!” 谢昭笑着伸手,将自己带来的油纸包拎了过来。 “这是什么?” 叶太太疑惑问道。 谢昭慢条斯理拆着包装,闻言卖了个关子,“这是点睛之笔。” 最后一张油纸落下,里面的包包出现在了叶太太的面前。 这是一个,一眼看去就无比精致漂亮的包包。 手工刺绣,吉祥团云纹,款式新颖,而最点睛之笔的则是那一层栩栩如生的兔毛,柔软绵密,一看就知道是真毛。 那提手更是挺括有型,和漂亮的五金搭配在一起,凸显厚重和气质。 它静静地摆在桌子上,却叫叶太太再也挪不开眼。 她站起来,惊讶道:“这包好漂亮!” 谢昭笑着道:“太太好眼光,这是纯手工制作的手提包,用的是稀有的特供布,上面的兔毛都是冬兔,毛最好的时候取的皮毛,搭配您这一身衣裳,绝对是点睛之笔,再合适不过。” 素? 那就配一个一瞧就无比精致贵气的包包。 那么它就是最佳的点睛之笔,也绝对会成为全场焦点! “我瞧瞧!” 叶太太忍不住站了起来,伸手将这款包包拿在了手里。 第(2/3)页